出口国际海运集装箱冷冻货物冷冻食品装箱须知-金沙2004路线js5

冷冻货物冷冻食品装箱须知 1.1 货物预冷 对货物应进行预冷处理,并预冷到运输要求的温度,因冷箱设计制冷能力有限,仅 能用于保持货物的温度。如果货物温度过高,将使制冷系统超负荷工作,导致该系统出现故障,影 响货物安全。
1.2 冷箱预冷 一般情况冷箱不应预冷,因为预冷过的冷箱一打开门,外界热空气进入冷箱遇冷将 产生水汽凝结,水滴会损坏货物外包装和标签,在蒸发器表面凝结的水滴影响制冷量。 但在冷库的温度与冷箱内温度一致,并采用“冷风通道”装货时,可以预冷冷箱。 当冷箱装运温度敏感货物时,冷箱应预冷,预冷时应关紧箱门。如冷箱未预冷,可能造成货物温度 波动,影响货物质量。
1.3 预检测试(pti) 每个冷箱在交付使用前应对箱体、制冷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,保证冷箱清 洁、无损坏、制冷系统处于最佳状态。经检查合格的冷箱应贴有检查合格标签。
1.4 装箱前准备工作 根据不同易腐货物应确认下述事项:最佳温度设定;新鲜空气换气量设定; 相对湿度设定;运输总时间;货物体积;采用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尺寸;所需的文件和单证等。
1.5 装箱前及装货时应注意:设定的温度应正确;设定的新鲜空气换气量应正确;设定的相对湿 度应正确;装箱时制冷系统应停止工作;箱内堆装的货物应低于红色装载线和不超出 t 型槽的垂直 面;箱内堆装的货物应牢固、稳妥;箱内堆装货物的总重量应不超过冷箱最大允许载重量;冷箱装 货后总重量(包括附属设备的重量)在运输途中不应超过任一途经国的限生。
1.6 脱离制冷时间 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交接可能出现短途运输或制冷系统故障,造成停止制冷。 对冷冻和冷藏保鲜货物短时间地停止制冷状态是允许的。许多产品出现几小时的停止制冷可以接 受,但并非所有货物都如此。对任何冷藏货物均不允许出现长时间地停止制冷。 对特种货物和温度敏感货物应保持制冷系统连续工作,避免任何温度波动造成货物质量下降。 冷藏货物运输的技术要求高,风险大,对任何冷藏货物的运输均应作好详细的计划,并认真作好每 一环节的工作,才能保质保量地将冷藏货安全运抵目的地,为货主提供优质服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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